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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裁定不服,能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对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裁定不服,能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案件来源叶红、王国普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354号]法院判决以下为最高法院在再审裁定“本院认为”部分就此问题发表的意见:本院再审认为,本案是申请执行人王国普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原审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认定王国普提起执行异议之 发布日期:08-07
“老年代步车”该何去何从

“老年代步车”该何去何从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 瑞根据相关报道,以“老年代步车”为代表的低速电动车产业始于十多年前,最早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初成规模,2010年后开始爆发式增长,从2013年起连续多年保持50%以上的年增长率。多年来一直存在行业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无证上路、交通事故频发等乱象,但行业已经颇具规模。 发布日期:08-05
律师风险代理的提示

律师风险代理的提示

问题1: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中”若甲方擅自撤回起诉,或私下和解,视为涉案总标的已全部追回,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这一条款无效?问题2: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中,对于甲方擅自解约,私自撤回起诉,私下和解,如何约定甲方的责任才是有效的?裁判规则1、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中,委托人自身的权利 发布日期:07-31
对生效判决即不再享有再审利益

对生效判决即不再享有再审利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民申213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营口金谷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范屯村。法定代表人:王帅,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宫晓丹,辽宁宫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郑贤明,男,1975年7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广东 发布日期:07-22
交通事故发生后 住宿费补课费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交通事故发生后 住宿费补课费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2018年10月,吴某驾驶机动车将行人刘某(十一岁)撞倒在地,造成刘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四十多万元,住院二百多天,后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需要休养三百多天。随后,刘某的父亲找到吴某及保险公司赔偿,但未能达成赔偿和解协议。  2020年2月,刘某向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及保险公 发布日期:07-20
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

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民事合同主体的审查,不能仅仅依据载明的签字人,特别是签字人具有多重身份时,还要结合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来判断。案例索引:《黑龙江中伟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肇源县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再审案》【(2018)最高法民申6026号】争议焦点: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 发布日期:07-17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刘晓疆先生、吴晓白先生、姚炯先生、孙琛先生、冯文杰先生、邹书航先生、李晓振先生、张迎华先生、王远明先生、朱丽梅女士、胡道琴女士、孙钢宏先生、吴振平先生、高立用先生、王茜女士、陈序才先生、邓娟娟女士、王厚斌先生、刘一民先生、伊浩风先生、楼 发布日期:07-13
最高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否可以认定债权的“风险损失”?

最高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否可以认定债权的“风险损失”?

裁判要旨小贷公司部分贷款未来实现的债权构成本案股权转让的对价之一,而涉案贷款是否出现“风险损失”也影响对价的考量,但对于“风险损失”双方并未明确约定情况下,在正常清收涉案贷款未果,相关执行案件已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时足可谓“风险损失”确已出现。二审认定强制执行程序仍未穷尽,对风险损失 发布日期:07-08
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违法转包、分包的,应向受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违法转包、分包的,应向受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基本案情】薛某国受雇于高某军,在吕梁市离石区东川河河道供热管网工程中从事施工工作。该工程系中铁十七局集团发包给安装工程处,安装工程处转包给包工头薛某照,薛某照又将工程中的钢筋制作、模型支拆部分分包给高某军,由高某军具体组织施工。2017年7月3日,薛某国在施工过程中从板槽上坠落,造成腰椎体压缩骨折和左距 发布日期:07-07
诉讼费承担确有不当,虽然当事人未就此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亦应予主动纠正

诉讼费承担确有不当,虽然当事人未就此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亦应予主动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46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山西天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某兰,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琴,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阎某生,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成,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鄯某秀 发布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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