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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19

中国法院网讯 (白鹭)  因认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企查查”使用其运营的“天眼查”广告语即“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进行宣传,“天眼查”运营商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将苏州朗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金堤公司诉称,其成立于2014年10月,旗下拥有一款自主研发的商业安全工具-天眼查,可以查询商业主体、个人、商业关系等。北京金堤公司于2014年11月首创“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通过大范围地宣传和推广,这句广告语已与“天眼查”工具形成了特定的、固定的联系。


  后北京金堤公司调查发现,苏州朗动在通过媒体发文、电梯间商业广告等途径,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时,采用了与“天眼查”整体相似的广告装潢设计,包括同样使用蓝色作为背景色、白色作为广告字体色,广告主画面都是一名自然人配以夸张、迷茫等表情,更重要的是将“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用在自己的广告宣传中,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北京金堤公司认为,苏州朗动直接使用原告巨资宣传投入和长时间使用的广告语,采用相似的广告宣传页面,在广告装潢上整体向其靠拢,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也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与混淆,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属于其的竞争优势,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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