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17
保险金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吗?
法律困惑:
2004年5月22日,河北省保定市个体货运司机张某在运送货主孙某及其货物时,在运送途中于另一大货车相撞,致张某、孙某双亡,货车损毁,张某生前在本市保险公司除投保了车损险外,还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并指定了受益人。现托运人孙某之妻梁某向法院起诉承运人张某之妻郭某给予赔偿。本案中,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律师说法:
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是否将保险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上,要区别对待。财产保险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但人身险通常会涉及受益人的问题,如果人身险指定了受益人,则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应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张某生前投保的财产险可以成为遗产,但是,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指定了受益人。因此,这部分保险金要支付给受益人,而不能作为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收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收益权或者放弃收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