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5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
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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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 元;
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复诊费 元;
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 元;
4、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护理费 元;
5、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营养费 元;
6、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伤残赔偿费 元;
7、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交通费 元;
8、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损坏电动车费 元;
9、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元;
10、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失疗费 元;
11、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时许,被告***驾驶小客车京***在北京市朝阳区*******前由北向南倒车时与由南向北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伤情叙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被告***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无责。
鉴于以上事实,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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