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8-26
劳动合同解除权形成权的简短代理词http://www.huidulaw.com/hdadmin.php
关于法官归纳焦点的代理意见:
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单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的范畴,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用人单位收到该申请时,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解除权属形成权,权利人作出意思表示便产生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属于行使消灭性形成权,一经行使,便产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效力,劳动者事后的撤销或反悔行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劳动关系的解除状态不因劳动者意思的改变而变更。
因此应当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人:薛晓波
上一篇:银川中院审结一起32人涉黑案
下一篇: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