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20
坐公共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怎么办?
案例概要:
2015年夏天,李某乘坐某运输公司经营的公共汽车去探望女友,途中,一辆逆行卡车与该公共汽车相撞,致使多数乘客受伤,李某也未能幸免,造成右脚残疾。交警部门认定卡车司机负全责,但卡车司机家境贫困无力赔偿,李某只好要求运输公司赔偿自己的医疗费和伤残补助费等费用,但遭拒绝,客运公司认为自己及对乘客尽到了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没有果错。李某该找谁赔偿呢?
律师说法:
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旅客故意造成或者旅客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其免责理由,否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在运输过程中因车祸致残,虽然导致其残疾的直接原因是卡车司机的过错,客运司机并无过错,但毕竟客运公司未将其安全送到目的地,已经构成违约。因此,李某可以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成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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