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导航
首页
汇都简介
业务领域
日常法律事务咨询
俄语法律文书审查
律师函发送服务
遗产管理人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建筑房产地产法律咨询
金融法律事务
劳动关系法律事务
理财律师专项分析
涉外刑事 涉外民事 涉外合同 涉外离婚
海事商事法律咨询
法治进行时
《法治进行时》栏目
汇都新闻
律师看新闻
资讯中心
文档下载
经典案例
专业团队
在线问答
联系我们
委托流程
中文
EN
法治进行时
关注汇都新闻,了解日常生活法律小常识
《法治进行时》栏目
汇都新闻
律师看新闻
资讯中心
文档下载
出资义务尚未到期即转让股权的是否属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
案例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2285号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中格公司的再审申请事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
发布日期:09-17
仅有转账凭证,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认定
裁判要旨原告仅提供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证明款项支付事实,而不能提供借款合同或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情况下,被告抗辩原告的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时,被告对该主张既要作出具体的合理解释,还需要提出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因被告所承担的是反证义务,其提交的证据不必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只需动摇法官
发布日期:09-16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
2020年 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救济措施,以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的出台,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意见》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聚
发布日期:09-15
不动产查封登记必须知晓的9大问题
在保全与执行中,关于不动产查封登记有几个问题一定要了解!比如:如何确定首封机关?轮候查封是否需要续封?首封处置是否要解除轮候查封?如何确定统一不动产登记前查封顺序等等。 01如何确定首封机关 如何确定首封法院,关系到谁对不动产有处分权。而相关规定对此并不明确,造成理解不
发布日期:09-14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系统风险因素比例应以何种方式确定
案例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3176-3179、3182-3184号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一、关于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本案存在系统风险的影响方正集团公司、方正证券公司提交的2015年下半年“股灾”相关新闻报道均为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报道,其中有关上证指数、券商类股票价格等数据以及中国证监会2015年年度报告均为有关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
发布日期:09-14
债务人对于债权转让行为的知晓能否替代债权转让的通知
案例索引(2020)最高法民再13号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万事发公司、万万、舒正英、万凌称债权转让后农发行不再是债权人,就无权在本案中继续主张债权。农发行称其虽然将案涉贷款债权转让给城投公司,但其仍然可依法在本案中主张债权。对此分析认定如下: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发布日期:09-11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1106号本院经审查认为,伟祺园林公司、王红军、张强、张坤、伟民置业公司、伟祺置业公司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均不能成立。关于逾期返还保证金的利息起算点问题。根据案涉《合作协议书》第十三条的约定,保证金应于工程验收后3日内通过共管账户返还给乙方。原审已查明,案涉工程于2016年7月16日
发布日期:09-10
被执行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院可以被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对原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案件索引:(2017)最高法执复73号 案情介绍 一、2016年2月29日,关于某水产公司诉某地公司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高院于作出(2014)鲁民四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某地公司支付某水产公司货款计X美元本息。二、2016年9月12日,山东高院向被执行人某地公司发出执行通知
发布日期:09-09
区分情形具体确定罚金刑适用规则
司法实践中,由于受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因素制约,存在法院审理后罪时发现前罪罚金刑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如果后罪也须判处罚金刑,两个罚金刑该如何处理?对此,有的地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规定,采用并罚的处罚原则,将前述情况的罚金刑也采取并罚的模式处理。但
发布日期:09-08
因不开离职证明,法院判公司赔员工
案件索引:(2017)川0104民初10328号基本事实:婷婷于2011年3月入职大连银行成都分行,2014年3月1日,双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婷婷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大连银行成都分行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婷婷应按大连银行成都分行所需要的合理期限,及
发布日期:09-07
共928条 当前39/93页
首页
前一页
···
37
38
39
40
41
···
后一页
尾页
阅读排行
刘素英律师参加现场说法栏目
收费标准
委托流程
企业收费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