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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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已经有子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一对夫妻已经有子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答:若符合条件,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若收养孤儿则不受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 发布日期:07-22
高铁座位被人霸占了可以要求霸坐者让位吗?

高铁座位被人霸占了可以要求霸坐者让位吗?

可以。《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发布日期:07-19
吃了上错桌的菜需要付钱吗?

吃了上错桌的菜需要付钱吗?

需要。《民法典》第三编第29章规定了不当得利制度。通俗的讲,得利,就是从他人那里得到好处。不当得利中的“不当”则表明了得到好处不具有正当性,即本不应得而得或无凭无据而得。民事主体在交往中应秉持诚信原则,得了不该得的要归还。《民法典》第985条规定要求得利人向受损人返还所得的利益,通常应返还所得之原物。如果 发布日期:07-18
小区业主能自行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小区业主能自行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不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 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 发布日期:07-18
救助别人时好心办了坏事该承担责任吗?

救助别人时好心办了坏事该承担责任吗?

答:一般不用。《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84条的该规定被称为“好人条款”,其规定了救助人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即使不小心导致受助人受伤,救助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免除了人们做好事的后顾之忧。 发布日期:07-17
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答: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发布日期:07-16
未签订正式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有什么风险?

未签订正式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有什么风险?

回答:难以举证的不利风险。当存在纠纷时双方只有口头协议的,主张口头协议有效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口头协议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在难以提供能够证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的直接证据(如录音、录像等)的情况下,司法裁判往往以一方已实际履行主要约定义务且另一方已接受,证明口头协议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发布日期:07-16
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发布日期:07-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薛晓波律师和刘子菲律师以专业致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薛晓波律师和刘子菲律师以专业致胜

一、案件简介原告北京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某峰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原告承包了兰州市保利金香槟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并与被告签订了《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工人罢工,工程进度受阻,且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最终,原告不得不 发布日期:07-12
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无法正常安宁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无法正常安宁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答: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 发布日期: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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