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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另一方是否追认,或者是否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发布日期:11-05
修车费用高于事故前车辆价值,如何赔付?

修车费用高于事故前车辆价值,如何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 发布日期:10-30
公司发了offer后反悔,可以请求赔偿么

公司发了offer后反悔,可以请求赔偿么

offer(录用通知)并不是法律意义上劳动合同,此时其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建立起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劳动者不能就此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权利。但是,offer在法律意义是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通常会包含到岗时间、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公司发出offer之后又任意撤销,或额外增加 发布日期:10-21
菏泽曹县黄河故道湿地风景区安全保障不到位致使7岁女童溺亡

菏泽曹县黄河故道湿地风景区安全保障不到位致使7岁女童溺亡

事件经过:2024年8月20日 ,曹县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曹县魏湾镇黄河故道湿地风景区儿童游乐区一名7岁女童落水,水最深处3米多,在没有足够任何安全提示及安全救助设施、没有配备任何急救设备、也没有足够多安全巡逻员的情况下,导致落水女童长达30分钟没有得救助而溺水死亡,该景区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到现在都没有最终理 发布日期:09-24
菏泽曹县黄河故道湿地风景区安全保障不到位致使7岁女童溺亡

菏泽曹县黄河故道湿地风景区安全保障不到位致使7岁女童溺亡

时间地点经过:2024年8月20日 ,#曹县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曹县 魏湾镇 #黄河故道湿地风景区儿童游乐区,水最深处3米多,在没有足够任何安全提示及安全救助设施,没有配备任何急救设备,也没有足够多安全巡逻员导致孩子没有得到及时救助,长达30分钟都没有施救人员孩子溺水死亡,该景区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到现在都没 发布日期:09-24
出借人能否以借款人配偶存在数次还款行为,从而认定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

出借人能否以借款人配偶存在数次还款行为,从而认定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被告郭某与被告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协议离婚。刘某于2014年向李某借款40万元, 2019年10月刘某出具《借条》并签名。因刘某未按约定还款,李某于2022年以刘某、郭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支付利息。该案中,刘某辩称,借款属实,同意还款,李某自愿撤回对郭某的起诉 发布日期:09-20
民间借贷中的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中的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逾期利息即在借款期间经过后、截止借款清偿前,就未偿还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计算方式分以下几种情况:1 、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 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2 、明确约定借期内利息但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 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3 没有约定借期内 发布日期:08-20
修建房屋时可以向邻居临时借道吗?

修建房屋时可以向邻居临时借道吗?

答:可以。根据《民法典》第288条的规定,修建房屋可以临时利用他人不动产,但是所利用的不动产必须是相邻的土地或房屋,并且不能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得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相邻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发布日期:07-31
踢球受伤能找球友赔偿吗?

踢球受伤能找球友赔偿吗?

一般不可以。《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法典的该条规定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即自愿 发布日期:07-29
试用期内商品损坏由谁买单?

试用期内商品损坏由谁买单?

一般由出卖人承担。《民法典》第640条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需要注意,第638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 发布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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